第一百一十九次修訂
關於《上市規則》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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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啟者:
《主板上市規則》各項修訂
謹附上《上市規則》重印各頁及存檔指示。重印各頁載有實施 2018年4月24日刊發的《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制度的諮詢總結》所載建議的各項修訂。
《上市規則》現修訂如下:
• | 容許未能通過主板財務資格測試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 |
• | 容許擁有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公司上市;及 |
• | 為尋求在香港作第二上市的大中華及國際公司設立新的第二上市渠道。 |
生效
有關修訂將於2018年4月30日生效。
請按此瀏覽有關《上市規則》的修訂。
代表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集團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
戴林瀚 謹啟
2018年4月